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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共同买房的问题
夫妻俩共同买房的问题 我和丈夫婚后共同买了一套房产,签了共同购房协议书,上面写着“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但是我出不了那么多钱买房子,付款时实际上是我丈夫用他的婚前财产全额支付的,我没有出资,房产证上也写明了各占50%份额。我们感情不好了,我丈夫说我当时没有实际出资,所以要向我索要一半的购房款。我想请问诸位律师,我丈夫当时的出资到底算赠与还是算借款给我?协议书上确实写着共同出资,我自然有出资义务,但实际上他自愿出了钱,是否也算是赠与给我了?那么是否与协议书矛盾了?是否只要我丈夫愿意,就可以随时说是借款,然后根据协议要求我还款?我是不是必须还给了他才算不欠债?否则他可以这辈子随时叫我还钱?真的很困惑,望各位律师不要给面子,实话实说即可,谢谢各位。
2013-10-22 19:38 TIEQUA……(浙江-杭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年10月22日 19时47分
这是按照协议确定的,法律重证据的,如果是离婚你有权要求分这房子的一半的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10-23 03:35
可以主张50%的份额。
3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10-23 09:32
有一半产权
4 罗钟亮律师  电话:13676811945  2013-10-23 11:23
可以主张50%的份额
5 黄谋庆律师  2013-10-22 19:49
属于赠与,可以不归还;具体事宜,建议来电详细咨询律师。
6 110网律师  2013-10-22 20:42
你应当有50%的份额。
7 110网律师  2013-10-23 15:05
属于赠与,可以不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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