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在国外买房公证问题 我在国外读书,妻子要买一套住房,我想放弃产权,在国外领事馆作了一份公证。公证书上写明委托父亲代为办理贷款及取得产权过程中的一切相关手续和交费事宜。但就是因为没写“放弃产权”字样,房产局拒绝办理妻子单独所有的产权证。请问,房产部门是否合理,是否可以告他不作为。
2013-10-19 13:54 sylzj(辽宁-沈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10-19 14:02
房管局不存在不作为情形,程序正当。
2 陈晓云律师 2013-10-19 15:35
你们夫妻做个财产约定就可以,约定归你妻子单独所有,这也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