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买房 我和丈夫婚后共同买了一套房产,签了共同购房协议书,上面写着“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但是我出不了那么多钱买房子,付款时实际上是我丈夫用他的婚前财产全额支付的,我没有出资,房产证上也写明了各占50%份额。我们感情不好了,我丈夫说我当时没有实际出资,所以要向我索要一半的购房款。我想请问诸位律师,我丈夫当时的出资到底算赠与还是算借款给我?协议书上确实写着共同出资,我自然有出资义务,但实际上他自愿出了钱,是否也算是赠与给我了?那么是否与协议书矛盾了?是否只要我丈夫愿意,就可以随时说是借款,然后根据协议要求我还款?我是不是必须还给了他才算不欠债?否则他可以这辈子随时叫我还钱?真的很困惑,望各位律师不要给面子,实话实说即可,谢谢各位。
2013-10-22 18:15 TIEQUA……(江苏-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曾金峰律师 电话:13912976464 2013年10月23日 08时22分
应该属于赠与。
2 110网律师 2013-10-22 18:21
是可以要求你付一半钱。
3 110网律师 2013-10-22 20:41
赠与,,,,,
4 110网律师 2013-10-22 20:51
您好!
属于赠与。
属于赠与。
5 王一流律师 2013-10-23 09:21
你好!属于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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