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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是否是婚前个人财产的问题
关于房屋是否是婚前个人财产的问题 王大律师:
        您好,我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1.婚前以女方(我)个人名义购房,10月17日缴纳的首付,只有买卖契约,没有房产证,现如果去结婚登记,婚前财产公证可以公证房屋属女方个人婚前财产吗?领证后再缴纳购房合同中写的二次付款,房屋还是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吗?
        2.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都是女方一个人的名义,但以夫妻双方的名义共同贷款,房屋还是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吗?如果离婚的话,房屋需要和男方分吗?
        谢谢您,请帮助我!
2013-10-20 17:41 snowyu……(山东-青岛)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3年10月20日 18时59分
你好,代王大律师回答如下:1、如果没有房产证,涉及房产方面的公证公证处不会给你做,同时,根据你说的情况,可以双方达成一个书面协议,约定房屋的产权归属,该 协议是有效的,不用公证;同时,领证后缴纳的二次房款,如果没有书面约定的话,该房款及相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还是看你们的约定了,你可以约定丈夫是还款人,但是,不占有房屋的任何份额。
2 徐志远律师  2013-10-20 20:39
1、不公证也是女方的;2、共同还贷也是女方的房产。还贷部分是共同财产。均分
3 张志刚律师  2013-10-20 20:56
房屋属于女方婚前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属共同财产
4 110网律师  2013-10-21 05:44
个人财产。无需。详情可浏览:青岛离婚律师法律服务网,如需帮助可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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