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与B公司签订《合作建房协议》后B公司再与C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请问该《合作协议》有效否? A公司与B公司签订《合作建房协议》并经国土局备案,后B公司有与C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由C公司投资合作,和B公司共同分享A与B公司签订的《合作建房协议》约定的B公司应分得的收益,请问B与C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性质及有效性。有无相关法律法规?案例?
2013-10-18 09:09 fxdtk(广东-深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3-10-18 09:15
协议是有效的。
2 110网律师 2013-10-18 09:32
有效的!
3 付成刚律师 2013-10-18 09:39
B公司转包的工程只能是附属工程,不能把主体工程转包为别人,否则转包合同无效,因为非法转包导致损害的,转包人和次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杨俊圣律师 2013-10-18 09:44
协议有效。
5 吴君瑜律师 2013-10-18 11:05
合同只要是双方自愿 签订且不违法国家强制性规定的就有法律效力。
6 110网律师 2013-10-18 12:31
你好,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