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否能签订? 律师朋友您好, 我于2010/5月份在新公司上班,之后公司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保险,9月初公司要求签订保险,入职日期也变更为9/1号,当初口头约定试用期为2个月,现在如果签订劳动合同则变为从9月份再重新试用期2个月,前面3个月保险公司也就不补交了,如果现在签订合同,离职后7、8、9月份的保险能否能维权,该如何处理,谢谢。
2010-09-11 11:42 gYx3484(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11 12:00
这样的合同你可以不签,如签订,则对你维权极为不利。你可以收集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比如说上岗证、工作证、工资条、上班卡、工作服等,然后提出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2 李军律师 2010-09-11 12:11
有证据的话,可以。
3 110网律师 2010-09-11 17:28
仍然可以维权,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进行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