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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不适用劳务合同而签订了劳务合同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不适用劳务合同而签订了劳务合同是否有效? 我是经正规招聘会应聘一家公司作财务部部长工作,从2007年5月25日至2010年2月5日工作期间在2008年8月至2009年8月,公司与我签了一年劳务合同(没经劳动主管部门备案),请问这份劳务合同有效吗?能申请双倍劳动补尝?能的话怎么计算?
2010-08-14 17:37 wsh710……(北京-丰台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0-08-14 18:17
应当属于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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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陈晓云律师  2010-08-14 19:45
有效。
但要双倍工资须证明你从2007年5月25日起在公司工作,但在2008年8月前公司未与你签合同,2009年8月后也未与你签合同。
3 赵江涛律师  2010-08-15 00:00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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