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购房合同问题 我于今年年初预定了一套价值210万的洋房,当时签合同的时候交了五万元的定金,但之后家里生意发生了意外,资金短缺,没有多余的资金购买这套房子了,于是向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声明之前缴的定金五万不要了,也知道是我们的错,售房处的经理也让我们写了申请上去,但是至今也不给我们解除合同,我担心有违约金等问题,所以很是担心.请问,以后我会有法律责任吗?
2013-10-12 11:00 XYZ[]0……(重庆-渝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10-12 11:06
尽快要开发商给予答复,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一般都有违约金的规定,而且这种由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都偏向开发商的利益,其中大多都是按日计算损失的。时间拖得越久,你的损失越大。
2 李光启律师 2013-10-12 11:39
尽快同开发商协商,建议委托律师参与
3 110网律师 2013-10-12 11:45
1.定金罚则与违约金是不能并用的。开放商可以选择适用定金罚则不退还你的定金,也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
2.建议你给开放商发个函,内容为解除合同通知书。
2.建议你给开放商发个函,内容为解除合同通知书。
4 110网律师 2013-10-12 11:51
一般来说定金是要不回来的,你看你一下你们签到的合同,如果上面没写其他的违约责任,那么一般是没什么问题的,你也可以打电话问服务你的人员问一下为什么还没解除合同的原因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