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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的工作时间怎么算?
超出的工作时间怎么算? 我在一个实行双休工作制的单位工作,每日工作是6.5小时,但我的岗位是三班倒的工作,没有双休与节假的概念。我每月的工作时间是170~190个小时,如果换算成6.5小时的上班时间,我一个月就几乎都在上班。单位应该如何对多出的时间进行补偿,有相应的法律条文吗?
2010-09-09 23:59 钟先宏(湖北-武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9-10 12:11
可以和公司协商处理
2 110网律师  2010-09-11 17:16
基本符合国家工作时间的规定,但轮班倒也需要适当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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