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兵政审请假期间,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正常支付工资 帮个朋友问下,她因为她的亲属参军,她被要求去参加直系亲属政审。那么请假这几天单位是否要正常支付工资?我在网上查到 工资支付条例30条(八)参加兵役登记等应征事宜和预备役人员参加军事训练;是要求单位正常支付工资的,但是问题是我朋友不是本人参军,是她 亲属参军。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呢?请各位律师指点,不胜感激
2013-10-08 13:40 zy1987……(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年10月08日 16时51分
“政审”需要“请假”吗?
如果真的需要“几天”的话,那么对方会开具相关证明的,可以凭证明在单位办理“公假”手续。
如果真的需要“几天”的话,那么对方会开具相关证明的,可以凭证明在单位办理“公假”手续。
2 袁文祥律师 2013-10-08 14:09
不是本人参军不行
3 2013-10-08 20:37
谁叫她去,向谁要工资,一般不可能这样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