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手续办理期间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工资? 本人于2012年5月底提出辞职,单位到6月20日才办理好辞职手续,期间正常上班,请问这期间的20多天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工资?
2012-08-01 15:09 qq1837……(北京-顺义区) 已有 1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8-01 23:30
工资应当支付。
2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2-08-16 09:50
应该支付
3 孙新律师 2012-08-01 15:12
应当支付
4 李建成律师 2012-08-01 15:15
必须支付
5 110网律师 2012-08-01 15:19
应当由单位支付。
6 孙新律师 2012-08-01 15:27
期间正常上班的应当支付工资,拒绝支付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7 孙新律师 2012-08-01 15:31
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该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据你所述,你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并没有解除,应依照合同继续支付知道你离职。 我的补充: 2012-08-01 15:32
据你所述,你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并没有解除,应依照合同继续支付知道你离职。 我的补充: 2012-08-01 15:32
如果发生纠纷,首先协商,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8 赵亮律师 2012-08-01 15:31
劳动关系没有解除,你有实际工作的,单位应当支付工资。
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 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是1260元,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你可以要求补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改变工资发放形式都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全额发放,并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 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是1260元,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你可以要求补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改变工资发放形式都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全额发放,并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9 李同红律师 2012-08-01 16:15
应当支付 。
10 陈晓云律师 2012-08-01 16:36
只要有上班,就应支付你上班期间的工资。
11 徐卫东律师 2012-08-01 17:14
需要支付
12 110网律师 2012-08-01 18:01
应当由单位支付。
13 孙新律师 2012-08-02 09:15
你好,应当由单位支付。
14 孙新律师 2012-08-02 10:01
需要支付工资!
15 孙新律师 2012-08-02 14:10
应当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