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劳动问题 你好,我想请教下,关于劳动问题,是这样的,我妈在一间工厂里打工,已经有两年半差不多三年了,不慎,在今年七月份在工厂里割伤脚,弄到脚筋断了,而且她还差不多失去了自理能力,那间工厂只赔偿了医药费用,其他费用都没有赔,在医院期间,都是自已家人陪护的,工厂里的人看了一两遍就不理我妈了,我妈出院后,我爸一直追讨该有的赔偿,可工厂就是不理我们,我妈没有跟工厂签劳动合同,我想问问,这个在建立劳动关系没签劳动合同可否得到由工作一个月后第二个月起到现在的工资赔偿?
2013-09-28 21:38 zjy032……(广东-广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刘祖虎律师 2013-09-28 21:48
证明有劳动关系可以得到赔偿
2 冉兵律师 2013-09-28 21:50
可以的。协商解决不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 刘振海律师 2013-09-28 22:04
可向公司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经法医鉴定评残后索赔伤残级别工资赔偿,其他的过时效了。
4 陈贤良律师 2013-09-29 16:30
及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5 110网律师 2013-09-30 10:32
及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