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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代替妻子签字二手房买卖合同,事后追加委托书公证书是否有效?
丈夫代替妻子签字二手房买卖合同,事后追加委托书公证书是否有效? 丈夫代替妻子签字二手房买卖合同,事后追加委托书公证书是否有效?
2013-09-10 17:33 jiujiu……(北京-朝阳区) 已有 1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9-10 17:41
有效的
2 何翠主任律师  2013-09-10 17:42
事后追认有效
3 常路律师  2013-09-10 17:59
您好,有效。
4 王艳玲律师  2013-09-10 19:11
如果妻子追认识有效的
5 徐卫东律师  2013-09-10 19:30
一般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6 孙新律师  2013-09-10 19:57
你好,有效。
7 谷友军律师  2013-09-10 19:58
有效。
8 110网律师  2013-09-10 20:58
有效的。
9 风志律师  2013-09-10 21:05
权利人追认的话,有效。
10 陈晓云律师  2013-09-10 22:10
有效,因有事后追认,买方有权要求过户
11 李建成律师  2013-09-10 22:56
你好,有效。
12 孙新律师  2013-09-11 07:51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有效的。
13 怀向阳律师  2013-09-11 08:24
你好,事后追加委托权限,等于对丈夫签定委托协议书的追认,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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