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过渡费和违约金的问题 去年夏天,我家平方因为修铁路占地,拆迁了,政府可能是没现钱,就从一个开发商那给拆迁户分的楼房,我家分到了两套楼房,因去年国家政策有变化,如果要卖楼的话,要交20%税,所以当时就签协议卖了,今年夏天房子没下来,政府只给了一套楼房的过渡费,另一套楼的不给,请问律师:过渡费有这么给的吗?而买房人要违约金(和我家签的合同上没说,也没口头承诺,但房款也已经全交了~买房人和政府和开发商都没签什么字据,只是村委会写了个证明,这些活动都是政府默认的,因为政府希望把楼卖出去),现在买房人要求政府赔偿违约金,我们拆迁户想要政府补齐过渡费~后来拆迁户和买房人都去政府协商。。最后政府的意思是以拆迁户另一半过渡费为基准,这笔钱拆迁户和买房子的人协商,协商好后答应给谁,政府就给谁。。。请问律师究竟怎么分才是合理合法的?
2013-09-05 20:19 xiaxia……(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3-09-06 10:10
您好!
拆迁过渡费应当给被拆迁人,而买房人与你们之间的纠纷应当按照你们的合同约定协商解决,
拆迁过渡费应当给被拆迁人,而买房人与你们之间的纠纷应当按照你们的合同约定协商解决,
2 孙新律师 2013-09-06 10:20
可以要求按照拆迁协议履行,否则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