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政府承诺拆迁安置宅基地违约的问题 我们镇政府在2010年5月份给每户村民写了一份承诺书,大致内容是:如果我们组以后拆迁在原庄台上安排宅基地.现在已经有7户开始拆迁了,而镇政府又以2010年8月出台的一份:仪政发(2010)125号文件,市政府关于印发《仪征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第23条规定:城市规划控制区内,不得单独安排被拆迁人宅基地建房.您所在的万庄组属于仪征市规划控制区内,故万庄待拆迁户不享受宅基地安置。这种做法是不是违约?
2013-07-22 12:12 党要管党(江苏-扬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3-07-22 14:02
您好!
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孙新律师 2013-07-22 14:40
涉嫌违约,协商不成,可以聘请律师通过诉讼、复议等方式解决。可致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