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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政府承诺拆迁安置宅基地违约的问题
关于镇政府承诺拆迁安置宅基地违约的问题 我们镇政府在2010年5月份给每户村民写了一份承诺书,大致内容是:如果我们组以后拆迁在原庄台上安排宅基地.现在已经有7户开始拆迁了,而镇政府又以2010年8月出台的一份:仪政发(2010)125号文件,市政府关于印发《仪征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第23条规定:城市规划控制区内,不得单独安排被拆迁人宅基地建房.您所在的万庄组属于仪征市规划控制区内,故万庄待拆迁户不享受宅基地安置。这种做法是不是违约?
2013-07-22 12:08 党要管党(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白清忠律师  2013-07-22 12:11
这属不可抗力。你们可以要求镇政府另行安排宅基地。
2 张向锋律师  2013-07-22 12:11
需要依据当地城市规划确定。
3 张  静律师  2013-07-22 12:25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4 孙新律师  2013-07-22 14:17
依据当地城市规划确定。
5 110网律师  2013-07-22 14:20
不违约,因为政策出台是在承诺书之后,发生了情势变更。但你们可以与镇政府协商,形成一份新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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