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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认定一审法院把未生效的裁决作为证据吗
可以认定一审法院把未生效的裁决作为证据吗 当事人不服土地仲裁的裁决,自收到仲裁书之日起30日内向辖区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然对方提供裁决书作为证据,在一审法院判决书中:农村土地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并不不当,诉请原审法院不予支持。这可以认定一审法院把未生效的裁决作为证据吗?
2013-09-04 14:00 民明(河北-廊坊)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3年09月04日 14时21分
不可以,除非里面有双方都确认的事实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9-04 14:04
可以做为证据的
3 周斌律师  2013-09-04 14:18
这并不可以认定一审法院把未生效的裁决作为证据了,而是经法院审理认为仲裁裁决是正确的。
4 孙新律师  2013-09-04 15:02
可以作为证据出示,但并不一定被法官采纳
5 孙新律师  2013-09-04 15:42
裁决可以作为证据出示,但并不一定被法官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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