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生效的土地裁决能在一审中作为证据吗? 我向土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在庭审休息时,我亲眼所见被告不断的发红中华给当庭的仲裁员,俨然关系非同一般,结果出来的裁决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承包合同的乙方是我,而签名处却变成了我女儿,说是符合二轮延包的通常做法。这样的合同能生效符合法律的。我不服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现在被告把裁决书作为证据,这应该是一份未生效的裁决书,为何能作为证据?
2013-04-12 18:09 民明(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向锋律师 电话:15921939500 2013年04月12日 20时01分
没有生效,不能作为证据。
2 孙新律师 2013-04-12 18:21
建议聘请律师帮助办理!
3 110网律师 2013-04-12 18:48
你好,此事可能涉及仲裁人员违规的问题,建议你带上案件的资料,委托律师处理。
4 代雨庭律师 2013-04-13 08:05
建议聘请律师帮助您,未生效的裁决书,不能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