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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不愿意情况下加班,是否可以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在我不愿意情况下加班,是否可以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我6月份感觉身体不好,不想加班,可公司要求加班 (我公司加班都要签名,我的是别人代签),6月份我总共加班60多个钟,现在过了俩个月,我能不能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能有没有经济补偿
2013-08-29 17:12 chench……(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电话:13418954058  2013年08月29日 17时33分
公司加班应当经员工同意,若员工不同意,不得强迫员工加班。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你的工作岗位或降低你的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 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有少发或不发加班工资的情况,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公司若不提供劳动条件,变相调岗,你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
同时你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全部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无论工作了多少年或签订的是什么样的劳动合同。
2 110网律师  2013-08-29 17:14
加班费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但你自己申请离职的话,是没有补偿的。
3 付成刚律师  2013-08-29 17:17
自己离职的,没有补偿。
4 孙新律师  2013-08-29 17:20
加班费可以要求公司支付  在诉讼时效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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