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上的一个问题 我于本月上旬通过中介向张某购买一处二手房,当时去看了是空房、有全套家具,合同当时就签了,上面也注明是空房和所有家具转让,因为对方有些原因还没有去办理过户手续。
现在的问题是张某现在把房子租给别人居住,跟张某交涉了,张某的意思是交房给我前,她有权租给别人居住,我想问的是:张某的行为是否属于违约?谢谢!
现在的问题是张某现在把房子租给别人居住,跟张某交涉了,张某的意思是交房给我前,她有权租给别人居住,我想问的是:张某的行为是否属于违约?谢谢!
2013-08-19 11:39 烦恼人201……(广西-南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8月19日 11时58分
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过户登记为准,本案中,该房屋的所有权现在仍属于张某。张某基于所有权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此时张某可以出租房屋。其只需在交房之日或过户之日将房屋恢复至空房状态即可。当然,如果你们在合同中非常明确地约定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过户登记之日或交房之日这段期间必须保持空房状态,则张某违约。若仅仅有空房二字,一般视为交房时为空房状态即可。
2 110网律师 2013-08-19 12:00
要看合同约定的交付时期是在其出租之前还是之后,如果是之前,那么张某违约,之后的话超过交付日期的租赁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