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签订合同之前的工资也要双倍支付吗?
签订合同之前的工资也要双倍支付吗? 一名大学生在2009年8月10日来我公司工作,由于其没有相关的专业知识,所以我们对其进行培训,并于2010年1月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然而,他在本年的6月提出辞职,要求仲裁委,仲裁我们公司2009年8月-12月的双倍工资。请问他提出的要求合理吗?
2010-08-28 08:58 IAi7248(山东-青岛)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倪振杨律师  2010-08-28 09:05
可以主张入职以来第二个月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2 陈德军律师  2010-08-28 09:17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签订之日。用工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贵公司最迟应于2009年9月10日与该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不应等到2010年1月,贵公司应支付9月至12月的双倍工资,而不是从8月起算。
3 亓桂凤律师  2010-08-28 09:49
你好!对方的要求合理。
4 110网律师  2010-08-30 13:44
应从第二个月始支付双倍工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