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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资纠纷
薪资纠纷 我签了合同后辞职,没有到期,老板要我提前走,请问我能不能拿到没有到期的那些工资,谢谢。
2013-08-17 12:23 158897……(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马云秀律师  电话:15899875616  2013-08-17 13:21
没有到期的那些工资是否能拿到,要看公司的意见
2 宋鑫律师  2013-08-17 12:43
你好,提前走,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3 江珍来律师  2013-08-17 12:50
单位违法解雇你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及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注意一点,收集什么证据、如何收集证据是极其关键的!
4 110网律师  2013-08-17 20:11
如果您是自愿辞职,公司又同意您在提前离职的情况下,那么公司不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要求您辞职,并与您达成协议的话,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公司就应当向您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您要想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那么就需要找寻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月工资数目等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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