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三方协议、劳动合同,在试用期辞职,承担什么责任 我是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已经与一国企签订了三方协议、劳动合同,合同上写明试用期三个月。我已经报到工作一个月了,我要求辞职,需要承担什么违约责任吗?公司答应要给办北京户口,现在办到一半了,我辞职,公司不给办了,说还要指标占用费,这样合法吗?我应该怎么办!!
2013-08-16 13:40 110有朋自……(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3年08月16日 13时49分
你有权主动离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中如果没有培训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且用人单位支付过经济补偿,一律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单位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效,不需要支付。尤其是涉及到户口的违约金,都是违法的,无效,不需要缴纳。
有关培训的也是特殊的付费职业培训,如果经过此类培训的,需要赔偿单位支付过的培训费,数额以单位实际支出的赔偿费为最高限。但普通的上岗前培训不包含在内,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单位虽然进行过赔偿,但没有实际支出,那么你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中如果没有培训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且用人单位支付过经济补偿,一律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单位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效,不需要支付。尤其是涉及到户口的违约金,都是违法的,无效,不需要缴纳。
有关培训的也是特殊的付费职业培训,如果经过此类培训的,需要赔偿单位支付过的培训费,数额以单位实际支出的赔偿费为最高限。但普通的上岗前培训不包含在内,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单位虽然进行过赔偿,但没有实际支出,那么你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2 许传中律师 2013-08-16 13:44
你好,报到后,三方协议失效,可以辞职
3 110网律师 2013-08-16 13:46
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4 李建成律师 2013-08-16 13:49
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合理的,因为在试用期里,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5 陈晓云律师 2013-08-16 13:53
无专项培训、服务期限约定的,一般不用交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