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纠纷 我于去年五月份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除此之外当时被迫签了公司老板规定的《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约定》,协议内容中有一条,在公司任职时参加展会 一年内不得擅自离职。如未经允许离职者,需支付公司当时花费的三倍赔偿金。
因为公司是销售公司,所以经常参加展会宣传期产品。老板认为我离职 会带走展会认识的客户。
今年五月份我在合同期内参加展会一次,现在我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因为个人原因 想辞去此工作,不想再签任何劳动合同,由于保密协议的约束,不知能否合法离职?
谢谢
因为公司是销售公司,所以经常参加展会宣传期产品。老板认为我离职 会带走展会认识的客户。
今年五月份我在合同期内参加展会一次,现在我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因为个人原因 想辞去此工作,不想再签任何劳动合同,由于保密协议的约束,不知能否合法离职?
谢谢
2013-08-11 00:32 李园儿(山东-济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3年08月11日 09时19分
这条内容违法,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有专项培训的,所支付违约金以未履行的合同期限应分摊的培训费为限。否则,员工辞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有专项培训的,所支付违约金以未履行的合同期限应分摊的培训费为限。否则,员工辞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2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3-08-11 11:41
你好,内容违法劳动法,你可以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期。
3 110网律师 2013-08-11 12:04
你好,内容违法劳动法,你可以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