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按公司正常程序写的辞职报告,到时间了公司不让走怎么办 我进公司的时候,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规定离职要提前一个月交辞职报告,我按公司正常程序写的辞职报告,没有批准,到时间了公司说没有招到人就不许走,压了20天的工资,我可以拿到工资离职吗?
2013-08-07 11:44 cathy1……(浙江-金华)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郑世红律师 电话:18968281909 2013-08-07 13:54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8-07 14:12
提前三十天即可。违法情况,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
3 罗钟亮律师 电话:13676811945 2013-08-08 13:34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 陈晓云律师 2013-08-07 12:14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单位有义务办理离职手续,有争议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单位有义务办理离职手续,有争议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