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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求助!二手房交易中卖方毁约,请问该如何处理????
紧急求助!二手房交易中卖方毁约,请问该如何处理???? 您好,
    我在前段时间看中了一套房子,并交付了定金20000;当时卖方以为该房屋是单证(只有房产证),后来双方在办理下定手续后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才知道该房屋已办理了土地证(之前屋主还不知道,没去拿);
    现在屋主想毁约不卖了,请问我能得到什么赔偿,并且该通过什么途径去争取合法权益?
    另外,当时在签订《三方协议》时,里面有这么一条:“备注:由于该房屋证件现单《房地产权证》,故双方办理《房地产权证》过户时,卖方必须查《土地使用权证》,如不能正常过户,卖方所收定金将不计息全额退回给买房。”不知这能否成为对方毁约的理由?!!!
2013-07-24 21:24 fey-j(广东-肇庆)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宋鑫律师  2013-07-24 21:27
你好,1、据你所述,卖方已违约,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追究他的违约责任,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2、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2 江珍来律师  2013-07-24 21:32
1、卖方违约是可以的,但是你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2、卖方可以违约,但是要双倍返还定金的。
3 110网律师  2013-07-25 22:41
你好,你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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