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关于就业协议违约金问题
关于就业协议违约金问题 麻烦各位法律界的朋友指导一下,我是2010应届毕业生,我于今年5月考起一偏远县并与教育局签订了一份试用期协议书,试用期为2010.5.8-2010.7.31,试用期工资按正式教师待遇发放。并签订了一份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上没规定违约金相关事宜。我想解约,是否要支付违约金?还有我的工资怎么算?..
2010-08-17 14:36 goumao……(四川-巴中)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8-17 17:08
试用期间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这是法定的权利,无需支付违约金。
2 喻远军律师  2010-08-18 09:40
不承担违约金.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