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搞6S要求周六周日义务加班,因迟到公司扣除年终奖30%并不准调薪及升职,这样合理吗? 我和公司签的合同是行政人员每天8小时双休的合同,但是公司员工加班时公司都要求我们过来义务加班,口头上说是值班.上周公司说是搞6S不准我们休假,连着3个星期都没有休息,上周日没有准点(8:00)到公司被扣30%年终奖,并今年不准加薪不准晋升.请问这样合理吗?我如果告的话(公司有同仁联名)胜算有多大?以什么名义告?公司应给我什么样的赔偿?
2010-08-17 11:24 xcdf41……(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17 11:49
1 违法,2 可以劳动仲裁解决
2 李军律师 2010-08-17 12:47
公司做法很不合理,你有权要求支付双休日加班工资。
3 110网律师 2010-08-19 11:29
如果有证据,对加班又没有特殊约定,你可以要求支付你加班工资及被扣的年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