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公司干了9年.公司现在给我们定立为计划外用工人员这样合理吗?
公司这样对待我们合法吗
我们公司申请了综合工时制,但不扣除固定假,这样折算工资合法吗?
快递公司让我先付款和签字再验货这样合法合理么?
我们公司 一个部门 私自扣除了部门每个员工的100快钱作为奖励 这样合法么?不合法跟哪条法律相抵触?
公司为搞6S要求周六周日义务加班,因迟到公司扣除年终奖30%并不准调薪及升职,这样合理吗?
公司叫我们签合同但是什么保证啊,利益,和3保都没有这样合法吗
这样的收费标准合理吗,我们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