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员工工资问题
员工工资问题 我有一位员工,在上个月15号说要年休,然后在辞职,我同意了,并告诉他,16号来办年休手续,但是16号早上他的电话就打不通了,后来找他家里人,也说不知道。等到这个月的14号他主动给我打电话了,要求发工资,而且要求多发两个月的,当初签合同的时候都给他明确说明旷工3日(含)以上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属自动离职,而且前几天来办公室闹事,说马上给钱,不给就要砸了办公室。请问:这种情况应给多给2个月的工资吗,
2013-07-17 20:58 YJP091……(湖北-武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7-17 21:03
你可以报警解决!
2 陈晓云律师  2013-07-17 21:12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辞退情形的,单位有权辞退而不必支付赔偿金。
员工自行辞职的,单位 一般不必支付经济补偿,但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无论有没有经济补偿,单位来单位闹事不对,你有权报警处理。员工认为合法权益受损害的,应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3-07-18 14:39
可以依据公司制度解除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