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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以工作未交接完为理由拒绝支付工资
原单位以工作未交接完为理由拒绝支付工资 我在原单位做的是库管一职,离职前提前了一个半月提出的辞职,月底把所有的该交接的也交接清楚了,在任职期间原单位委托另外一个单位做事,在库房领用材料,是由我负责领用的,交接的时候也打了清单出来,另外个单位也过来认清了,但是原单位却要我自己私人去追回材料款才给我结工资,而且说的给我们签合同也一直没有签,请问我这样的该怎么办?
2013-07-16 16:51 wwaik5……(重庆-九龙坡)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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