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做法是否合法
我去上班上了15天左右,因为临时有事提前一天说辞职了,可老板娘说我这样走没有工资,这样的做法合法吗
想请问公司如此的做法合法吗?
企业以生产需要为由安排员工每月工作26日,并给予加班费的做法合法吗?
单位做法合法吗?
派出所的做法合法吗?有这回事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但买保险了,现面临竟聘上岗未竟聘上被辞退的做法合法吗?
这是下是受胁迫所签订的?这样的做法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