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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问公司如此的做法合法吗?
想请问公司如此的做法合法吗? 我想咨询您一个问题:我有一个朋友在一个企业上班,该企业在去年的时候改变了工资方案,工资由基本工资加考核工资加其他福利一起组成,可是我朋友的岗位属于销售岗,公司规定销售岗每个月要预留百分之二十的考核工资到年底一起发放,且今年该公司又出台规定,原本每月发放的工龄工资也集结到年底一次性发放,如果中途提出辞职,则预留的考核工资和工龄工资都不予发放,请问这合法吗?
2013-06-22 11:37 zhouxi……(浙江-金华)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6-22 11:48
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2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6-22 12:02
与员工协商
3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6-22 12:11
重新改工资方案,要员工同意的。
4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06-23 13:00
不合法
5 陈晓云律师  2013-06-22 11:55
需要与员工协商,工资应当按月支付,
6 110网律师  2013-06-22 12:09
不合法,可要回
7 110网律师  2013-06-22 13:11
公司可以实行结构工资制,包含绩效考核,前提是制度先行并获得大多数员工认可。单位可以约定考核和发放的相关规定。
8 倪振杨律师  2013-06-22 13:45
按照规章执行
9   2013-06-23 02:31
改可以,但是预留的在辞职时应当结算
10   2013-06-23 21:30
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标准和发放时间办理!违约的,可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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