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吗 我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1100元。附加条款其中一条是单位原因造成我下岗,给我支付工资360元。那么单位随时都会给我造成原因让我下岗。请问,如果是单位原因造成我下岗,我还需要重新签订还是重新变更劳动合同。原来的劳动合同是不是作废了。因为上面的约定工资是1100元啊。请各位律师帮忙指教。我不同意下岗可以吗。谢谢
2010-08-13 20:50 东北老虎(上海-黄浦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军律师 2010-08-13 22:20
现在没有下岗的说法。你可以不同意。
2 110网律师 2010-08-14 10:26
你的合同违法,未达最低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