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是否需要签,签了具备法律效力么? 已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让签订这个《补充协议》与《保密协议》。是否可拒签,或者签了具备法律效力么?
补充协议全文如下:
乙方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年收入总和的三倍数额对甲方进行赔偿,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年收入总和包括:(月固定工资+月基本岗位工资+月绩效岗位工资)×12
另保密协议里有一项为: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向甲方支付其年收入30倍的违约金;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补充协议全文如下:
乙方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年收入总和的三倍数额对甲方进行赔偿,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年收入总和包括:(月固定工资+月基本岗位工资+月绩效岗位工资)×12
另保密协议里有一项为: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向甲方支付其年收入30倍的违约金;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2010-07-20 21:26 leowoo(新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杨志成律师 2010年07月20日 22时41分
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条款无效。
2 2010-07-21 10:12
都是违反法律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建议你们公司聘请律师指导依法管理公司,否则闹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