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需要交违约金吗? 我今年大学毕业在大三下学期4月7日去公司上班的,当时好像是合同是到6月30结束,我觉得工作不适合我,我就在6月28日提交辞职的。因为星期6星期天就是6月29日30日。但是最后7月1日公司通知我交3000远违约金不然我的档案就不能带走。请问这合法吗?还有我辞职的时候公司说实习3个月,见习需要交保险金所以在辞职的时候公司就用我一个月的实习工资做抵押,《6月25日公司给我买了保险》。也就是我上班3个月就领了2个月实习工资,这个合法吗?
2013-07-08 15:12 yangyu……(四川-攀枝花)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柴海艳律师 2013-07-08 15:14
签订三方协议了吗?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无约定不需要承担责任。 我的补充: 2013-07-08 15:14
应该按期发放工资。
2 何青超律师 2013-07-08 15:23
你好,不合法。应当支付工资。
3 110网律师 2013-07-08 15:24
不合法,需要支付工资。
4 陈晓云律师 2013-07-08 15:38
无专项培训、服务期限约定的,一般不用交违约金
5 110网律师 2013-07-08 16:26
您好,不合法,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6 李小利律师 2013-07-08 17:02
你好,不合法的,应该支付你的工资。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