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多发工资,是否应该退还 我5月在一家单位工作20天后离职,离职手续都已办完,6月15收到5月工资,到7月份公司打电话说我多给我发了100多块钱。让我退还,我应该退换吗?公司还发了通知书。
2013-07-06 11:02 marlbo……(北京)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7-06 11:07
是要退回去的
2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7-06 12:43
要退回去
3 罗远水律师 2013-07-06 11:05
如果确实多发了,应退还
4 常路律师 2013-07-06 11:20
您好,应退还
5 孙新律师 2013-07-06 11:32
应该返还
6 李同红律师 2013-07-06 13:49
需要退还的。
7 王晔律师 2013-07-06 15:11
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8 赵江涛律师 2013-07-06 15:30
要退回去
9 徐卫东律师 2013-07-06 23:04
如果按照约定的工资计算后确实是多发的话,你没有合法依据取得这个钱,构成不当得利,相当于是债务,应该返还,不还的话对方甚至可以起诉要求你返还。
10 怀向阳律师 2013-07-06 23:59
如果确实多发了,属于不当得利,应当退还
11 赵亮律师 2013-07-08 15:07
如果确实多发了100元,那么你属于不当得利,应当退还给公司。
12 李建成律师 2013-07-10 15:23
您好!应该返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