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 请问:我家今年3.16号与上家签订了买卖合同,5.31号交房。但是上家在4.2号签订了租赁合同,将房子出租出去。合同期限为2013.4-3014.3。请问这种情况是不是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上家在3.3号收了房客租赁定金。非常感谢!
2013-07-05 12:38 xiangl……(上海-杨浦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7月05日 13时17分
1、租赁合同签订在买卖合同之后,不属于买卖不破租赁;
2、可以以所有权对抗承租权,要求承租人办理,相应的违约责任由卖家承担。
2、可以以所有权对抗承租权,要求承租人办理,相应的违约责任由卖家承担。
2 110网律师 2013-07-05 12:46
你好,这种情况不适用买卖不破除租赁,你可以追究上家的违约责任,并可以要求承租人搬离
3 曹士磊律师 2013-07-05 13:30
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起诉,追求上家的违约责任,要求租户搬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