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的理解? 我新买二手房带租约1年,租约约定:如单方解除租约需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并赔偿2个月租金。我愿意承担,但租客说不解除租约要继续租住,并拒收书面通知。我需要回房子居住,律师请给建议。另“买卖不破租赁”这个说明租客可以终止租约,房主不能终止租约,是这样吗?
2012-08-06 22:26 茶子(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年08月06日 22时39分
“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如果租赁关系发生在房产交易之前,那么新房主无权单方面解除承租人的承租权。 我的补充: 2012-08-06 22:49
“买卖不破租赁”的对应法条为《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 2012-08-07 11:21
新房主无权单方面解除承租人的承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