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上班时间是否符合劳动法,有何途径申诉 在安徽淮北矿务局下面的一个矿上当保安,下面是上班的作息制度,让大家苦不堪言。
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上三个星期才休息一个星期,一个月要上二十三到二十四个班,每个班十二小时,同时还规定下班不能走,不能出矿门。
同时,三个星期还有至少两个班是所谓连勤,就是二十四小时连续上。
请问这样的制度是不是附合劳动法,单位领导说这是备勤和准军事化管理,是不是军事化管理和备勤就只能这样上班了?
如果不合法和合理,请问有什么途径可以申诉和解决?
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上三个星期才休息一个星期,一个月要上二十三到二十四个班,每个班十二小时,同时还规定下班不能走,不能出矿门。
同时,三个星期还有至少两个班是所谓连勤,就是二十四小时连续上。
请问这样的制度是不是附合劳动法,单位领导说这是备勤和准军事化管理,是不是军事化管理和备勤就只能这样上班了?
如果不合法和合理,请问有什么途径可以申诉和解决?
2008-09-03 16:14 梁兄(安徽-淮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09-03 16:18
违反劳动时间的规定,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
2 杨一林律师 2008-09-03 16:31
违反劳动法,可以投诉。
3 孙新律师 2008-09-03 16:45
单位严重违反劳动法律,你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