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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工资只能结算百分之七十,这样合理吗?
辞职后工资只能结算百分之七十,这样合理吗? 我是来福建的外来务工者,在一个小型鞋厂打工,和我老婆于本年3月20日同时入职,现在因为我老婆怀孕了,打算回家,在7月1日我们向厂里提交了辞职书,但老板说我们随时可以走,但工资只能结算70%,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进厂时我们有签合同,厂里说合同里面写的是这样结算的,需要做满六个月才能辞职结清的,这个条款合法吗?
我们应该通过什么渠道维权呢?
2013-07-03 16:03 vendy(福建-泉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7-03 16:08
不合理的,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 110网律师  2013-07-03 17:10
你要提早30天书面通知单位就可以辞职,单位不能无故克扣工资,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或是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3-07-11 22:26
不合理的,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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