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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合同过期未续签的单位赔偿问题
您好,我想咨询合同过期未续签的单位赔偿问题 我的合同是2009年12月31日到期,距今8月9日,公司未与我续签合同,我提出辞职的话,公司是不是应该赔偿我6个月的双倍工资?这双倍工资是指扣除四险一金之前的还是之后的?比如我的工资是5400左右,扣除四险一金和缴纳所得税后到手的是4100左右,我得到的是5400*6还是4100*6?还有,我需要缴纳所得税,扣除3倍去年的平均工资,是年平均工资还是月平均工资?
谢谢各位,不胜感激
2010-08-10 11:45 windeb……(四川-成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喻远军律师  2010-08-10 06:21
有权要求相应的补偿。
2 陈晓云律师  2010-08-10 11:49
应该赔:双倍工资差额;工资是税前,计税是扣3倍年平均工资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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