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占公司股份100%?还是零股份? 我在2005年4月19日在工商局以50万资金注册公司成立,当时张某以自然人身份占公司40%股份的股东,我占60%股份,但实际上张某并没有拿出这40%的资金,全由我出具。2006年2月在工商局变更第三人邢某为法人,2009年张某与邢某出具了出资说明证明他们二人对公司成立并没有实际出资。公司成立后所有的经营,利润和债务都是由我个人实行,他们二人承认只是名誉股东。现在想问他们二人能算是公司法律意义上的股东吗?法院已经判决我也为公司股东,但是我想问能判定我占公司多少股份吗?
另外张某与邢某在2004年9月,即我公司成立前与他人签订借款协议70万元,这个债务与我完全无关,所借欠款当时我也并不知道,事后也从未使用过这笔款项,请问这笔债务能全由公司承担吗?
另外张某与邢某在2004年9月,即我公司成立前与他人签订借款协议70万元,这个债务与我完全无关,所借欠款当时我也并不知道,事后也从未使用过这笔款项,请问这笔债务能全由公司承担吗?
2010-08-08 19:37 maojun……(河南-郑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08 20:01
此债务与你和公司都无关,是其个人债务,但将来有可能执行他在公司的股东收益。
2 110网律师 2010-08-08 22:25
1、对公司外部人员而言,公司股东人数及各股东持股比例,以工商局登记为准;
2、在公司内部而言,你占公司100%股份;
3、张、邢二人的个人债务与公司无关,也无需公司承担,但对债权人而言,其可要求执行张、邢二人所持公司的股份。
4、维权律师:159 3628 2578
2、在公司内部而言,你占公司100%股份;
3、张、邢二人的个人债务与公司无关,也无需公司承担,但对债权人而言,其可要求执行张、邢二人所持公司的股份。
4、维权律师:159 3628 2578
3 110网律师 2010-08-09 00:37
如果张某的债务的执行公司的股份,你可以根据内部协议要求张某偿还的。
4 110网律师 2010-08-09 11:32
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以工商局登记为准,因此,你占公司60%股权,张某占40%股权。
他二人所借款项与公司无关,属于个人债务。如不能偿还,对方在申请执行过程中会执行公司40%的股权用于偿还借款。
他二人所借款项与公司无关,属于个人债务。如不能偿还,对方在申请执行过程中会执行公司40%的股权用于偿还借款。
5 110网律师 2010-08-12 11:45
个人债务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