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致人轻伤,对方不同意和解,如何解决??求助 你好,我朋友家与邻居发生了冲突,邻居先是动手推到了我朋友的妈妈,接着我朋友出手打了过去,结果邻居倒了以后,朋友家的狗冲过去咬了邻居的脸上,法医鉴定为轻伤,其邻居不同意私了,想上诉。就是这样的事情,我朋友很苦恼,打算出去躲避一段时间,请问您,他这么做合适吗?应该怎么做,有没有什么好办法解决? 谢谢,麻烦您了。
2010-08-08 14:23 mengge(山东-菏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8-08 14:25
建议尽快赔偿达成民事和解,让邻居放弃追究你朋友刑事责任,可以让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2 罗远水律师 2010-08-08 14:33
如果是狗将对方的脸咬成轻伤,你朋友只需承担民事责任而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没有必要出去躲避,躲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如果对方的轻伤是你朋友造成的,你朋友则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即便如此,也没有必要躲避,对方其实也有过错。
3 于柱律师 2010-08-08 15:22
是人打的导致轻伤,还是狗咬的导致轻伤,不一样的,人打的可能追究刑事责任,跑也不是办法,找公安协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