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补交社保为理由,克扣工资合理吗? 本人于2013年5月14日离职,公司应结清5月份的工资,但是以公司社保欠费为理由,说现在无法减员,只能补请之后才能减员,要从我的工资中扣除5,6 月份的社保,公司不再继续缴,而且社保卡也没有发?现在已经找到了新工作,入职前需要把社保的问题解决,请问以这种理由不结清工资合法吗?有什么有效的法律手段可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2013-06-15 10:31 lyla21……(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06月15日 11时46分
可以申请仲裁。
2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6-15 10:43
不合法,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3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6-15 16:18
申请劳动仲裁。
4 刘青芳律师 2013-06-15 10:52
你好,不合理,也不合法。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5 王晔律师 2013-06-15 11:26
不合法。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6 赵江涛律师 2013-06-15 18:18
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7 怀向阳律师 2013-06-16 00:08
公司的行为不合法,你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结清欠你的工资。
8 李建成律师 2013-06-17 14:32
您好,可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