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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手续没办理完整,公司要告我赔偿经济损失
离职手续没办理完整,公司要告我赔偿经济损失 你好,
我未离职前在2月19日给经理发了邮件申请4月19日离职,
经理也回邮件同意了我的离职。并且公司领导在4月18日给
客户发了邮件通知我的离职。这两份邮件我都有备份,可以作为证据吗?

我所在公司属于软件外包公司,4月19日离职时办理了离职手续,
结果5月7日接到公司邮件告诉我没有办理离职,之前办理的离职手续
只是跟客户项目的交接,通知我办离职,没有注明办理期限。当时邮件我没立即回复,结果在6月7日我回复邮件后公司说我未经批准擅自离职48天,要告我赔偿经济损失。并且扣发了我赢得的4月份半个月的工资。

请问专家,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我怎么保护自己的权利。
2013-06-07 17:18 yunpen……(湖北-武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6月08日 00时43分
你好!其要求你赔偿经济损失是借口,要扣你的工资是实质,这种情况可以直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其支付未支付的工资。
2 武昌陈哲律师  2013-06-07 17:31
片面证据
3 110网律师  2013-06-08 09:57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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