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因劳务关系为由起诉公司要求赔偿 2012,4月。一员工因操作机器不当,造成手指食指工伤,鉴定为九级伤,期间医疗费用,由公司全部处理,并慰问员工,经法律程序对其又做出赔偿,伤处已经痊愈,由于此事,本公司并未对其做操作不当做以处罚,其伤势好后,自离公司,期间公司寻其做人道处理,为寻到其人,后无任何联系。近期,该员工又以此事要求公司赔偿,因对赔偿不满意而起诉公司,由于公司疏忽,并未与其建立合同劳动关系,所以其员工借此起诉,对于此事,咨询律师该如何处理,对于公司不利之处在于哪方面,有利之处在于哪方面,拜谢
2013-06-04 20:33 招式猜(浙江-绍兴)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年06月04日 20时41分
双倍工资的问题。工资赔偿的基数。就看证据了。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06-05 08:52
赔偿三个月工资
3 110网律师 2013-06-04 20:34
未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4 110网律师 2013-06-04 20:35
可以委托律师应诉。
5 110网律师 2013-06-04 20:38
具体情况需要综合分析,可委托律师应诉
6 钱亚芳律师 2013-06-04 20:41
这是你们法律意识欠缺的原因造成的,如果与这位员工在用工之时起一个月内没有签劳动合同,那么就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你们需要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最多不超过去11个月。另外现强调一下,工厂不是行政机关,不要动不动就罚款,这也是罚款的,如果违反操作规程那也需要合法公布的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