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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拖欠薪资以公司违约提出离职的赔偿金等问题
关于公司拖欠薪资以公司违约提出离职的赔偿金等问题 入职某公司任职快五年,合同2年一签,约定公司需缴纳五险一金,每月10日支付劳动报酬。但期间公司多次拖欠或延期发放工资、提成、出差补贴等,且从未办理公积金缴纳手续(可工资条显示了每月代扣个人和公司公积金部分),今年1月开始至今社保未交,工资持续拖欠达四个月之多。请问,我是否可随时提出离职并要求公司补发拖欠薪资(含工资、提成、补贴),无税提现所有代扣公积金(含个人和公司部分),补交在职期间所欠未交的社保,同时要求经济补偿金?补偿金核算方式是否依照合同法第47条可要求4个月工资,还是按拖欠薪资总额的25%核算?谢谢!
2013-06-04 11:36 终究一个人旅……(河北-廊坊)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罗远水律师  2013-06-04 11:39
以公司拖欠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2 王金龙律师  2013-06-04 11:49
以公司拖欠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补交各项社会保险。
3 胡爱军律师  2013-06-04 12:13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及拖欠的工资及25%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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