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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夜班费、加班费,本人提出辞职,是否可获得赔偿金?
公司拖欠夜班费、加班费,本人提出辞职,是否可获得赔偿金? 110网的律师朋友们:
你们好!
   本人于2007年12月与某一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由于用人单位经常无故拖欠日常加班费、夜班费、节假日加班费等,致使本人实在无法忍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章第三十二条规定,于2009年9月25日向所在用工单位递交书面辞职信,并终止了劳动合同,同时要求清算尚未支付的工资。截止辞职之日,尚未发放完毕的3笔费用未支付。
    经过本人与用工单位的协商,用工单位于2009年10月底将将其中2笔支付清,但其中一笔未按照标准计算。
    我想咨询的是:本人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用工单位把未按照标准计算的费用支付清楚,以及要求一定的经济赔偿金?如能回答,非常感谢!
2009-11-07 21:59 坚持到底(四川-攀枝花)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杨一林律师  电话:13438838484  2009年11月07日 22时33分
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及加班费等。
2 孙新律师  2009-11-07 22:1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支付经济赔偿金。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3 110网律师  2009-11-08 07:56
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及加班费等
4 喻远军律师  2009-11-08 09:09
有权主张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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