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合同到期问题 事情是这样,我们单位有个职工的劳动合同于2013年6月30日到期。我们5月31日发书面通知告诉他,并问他是否续签。他没有在书面通知上签收,也没有说续签劳动合同,也没有说不续签。对于这种问题,需要怎么处理?并且不需要赔偿他补偿金。
2013-06-03 19:16 那季浮华(广西-桂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党鹏律师 电话:18629082664 2013-06-03 19:20
视为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 陈祖权律师 2013-06-03 20:54
可以发个通知给他,要求他在指定时间内签,否则视为自动不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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